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9]1388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增加道路工程收费标准的函》(京人社事业函〔2019〕102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你局所属市人事考试中心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含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编码155004032)中道路工程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你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应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和服务收费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你局要做好上述考试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并在每年5月底前将上一年度考试情况及相关考试费年度收入和考试支出情况书面函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2年。
专此函复。
附件: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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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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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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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标准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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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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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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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上午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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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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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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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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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题
(下午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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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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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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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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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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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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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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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上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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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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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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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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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上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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