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强化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的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17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
传真:55597114
电子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附件:《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