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联盟资讯 > 联盟动态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667

京建教协〔2020〕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229号)文件精神,自行管理的单位和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房屋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但实际工作中,许多物业服务企业未设置安全员。同时,部分企业设置的安全员也缺乏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满足物业服务企业达到相关要求和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关于开展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京建教协〔2016〕13号)文件精神,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将开展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由北京建设教育联盟内的培训机构承担对以上人员的培训工作,具体培训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85982711、010-65912796、010-65916614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0年6月11日

 


友情链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装配式建筑人才工作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甲15号 / 邮编:100026 / 电话:010-85962370

北京建教联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京ICP备17044592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