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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838

京建教协〔2020〕14号

       自《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确定物业项目负责人制度以来,北京市已初步构建了以项目负责人为抓手管理物业项目,监管企业的管理模式。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是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决定因素。

       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首次提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物业管理的新方向和新课题。提到了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现行业自律,并多次提及开展物业行业培训的重要性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开展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工作的通知》(京建教协〔2016〕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物业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使其掌握项目管理的工作重点、了解社区管理的指导思路等,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近期将对物业项目负责人开展岗位培训评价工作。具体培训评价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85982711、010-65912796、010-65916614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0年6月11日 

 

友情链接:北京市住建委|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装配式建筑人才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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